『耶穌復活的大能』

使徒2:32-36,3/27/2005【卯思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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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我信肉體復活

今天是復活節,在教會曆中,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節期。為什麼復活節這麼重要?因為「復活」是生命極大的奧秘,是生命力的極限與超越,這個奧秘是上帝特別賜給凡相信祂的人的一個禮物,復活也是有限生命轉化為永生生命的起點。在所有的宗教中,只有基督教相信肉體的復活,「使徒信經」中告白:「我信……肉體復活,永遠的生命」。

復活節是關係全人類的事,就像約翰福音第三章十六、十七節所說的,「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 3:16-17)因為耶穌復活使約翰福音3:16-17節顯得更實在--「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復活節是一個大喜的福音,這個大喜的福音,是關乎萬民的。從兩千年前耶穌復活升天後,耶穌復活的大能一直影響全世界,改變全世界,改變個人,改變家庭,甚至改造國家社會,改寫人類的歷史。就像耶穌的出生是關乎萬民一樣(路2:10),耶穌的死也關乎萬民。我想,耶穌復活,是要具體印證路加福音2:14節所說的:「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在地上平安歸與他所喜悅的人!」這句話開始於耶穌出生時,而應驗於耶穌的死而復活。

●耶穌復活解答人類最關心的問題

耶穌的復活解答自有人類以來常問的一個問題:「我是從哪裡來?為何活在現在?將來死了,要往哪裡去?」當耶穌要離開祂所愛的學生之前,向他們說:「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我往那裡去,你們知道;那條路,你們也知道。多馬對他說:主啊,我們不知道你往那裡去,怎麼知道那條路呢?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他,並且已經看見他。」(約14:1-7)

「身體復活」不僅僅是我們的信仰,也是我們能體驗到、經驗到的事實。因著這樣的信仰,下個主日四月三日,我們要在這裡舉行全教會「清明追思禮拜」,來記念我們的親人。今天我們移民來到美國,我們的祖先、我們的親人的墳墓,有些在台灣,有些在美國,有些在中國,有些在巴西,但是,我們相信有一天當主耶穌第二次再臨,在空中點名的時候,那時,我們要「身體復活」,與我們的親人以及主裡的弟兄姐妹相會在那邊。我們存著這樣的盼望,等待這一天的來到。這一天必定是興奮又感動的一天。耶穌的復活,就是預先告訴我們,身體復活不是一種空思夢想,這是真的,這樣的盼望是實實在在的。因為「復活」的意義就是那已經失落的,你要重新再得到。到那一天,你什麼都沒失落。這就是耶穌復活的信息。

這耶穌,神已經叫他復活了

今天我們所讀的聖經使徒傳2:32-36,告訴我們使徒照著耶穌的吩咐在耶路撒冷等候(路24:49),在耶穌升天後的第十天,也就是耶穌復活的第五十天,照耶穌所說的,真理的聖靈降臨了。我們看見彼得和其他使徒站在超過三千人的會場中,大聲為耶穌的復活做見證。耶穌復活以後,在世上四十天當中,向很多人顯現,現在這些人都聚集在耶路撒冷,見證耶穌如何向他們顯現。彼得更是以充滿興奮的口氣說:「這耶穌,神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他既被神的右手高舉,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大衛並沒有升到天上,但自己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徒 2:32-36)

不要說在耶穌的時代,就是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你敢站起來,見證我們都認識的一個人,他確實已經死了,幾天後,你卻在一個幾千人聚會的場合裡站起來說,那個大家都認識的人已經復活了。我們想想看,什麼因素會讓一個人站起來見證那人已經死的人復活,除非你親眼看見。也許你會說,可能使徒很想念耶穌,因為日有所思,所以晚上睡覺時夢見耶穌還活著。我媽媽去逝到今年五月三十日,已經滿三年了,我還是常常夢見她叫我的名字。但是我不能因為常常夢見我媽媽,就告訴牧師娘說:「媽媽復活了。」

為什麼彼得那麼肯定耶穌復活?只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彼得親眼見過復活的基督,甚至耶穌復活之後,他和其他門徒也和耶穌相聚過幾次(約21章),而這件事主早就跟他們說過:祂要受死,三天之後要復活。弟兄姐妹,耶穌復活如果只有彼得一個人見到,那就不足以取信,聖經告訴我們,親眼看見耶穌復活的,超過五百人(林前15:1-8)。很奇妙的是,當耶穌還活著的時候,彼得拼命否認耶穌跟他的關係(路22:54-62),但是耶穌死而復活之後,彼得卻拼命見證主耶穌活著(參使徒行傳1-11章),這就是復活的大能。

十字架上的名字

今天是復活節,我要提醒你,不要再犯罪,再一次將主釘在十字架上,也不要成為釘死主耶穌的共犯,凡事三思而後行。你所做的,可能是無意的,也可能對你自己的影響不大,但是可能會使別人因此受很大的苦。有一個故事說,在耶穌被釘的那一天,發生了一個感人的故事。

有一位木匠的太太對那木匠說:「羅馬政府正在招標要人製造釘罪犯的十字架,機會難得,我們要抓住這個機會。」但那木匠卻認為不要再作那種殘忍的殺人工具。

他的太太又說:「這是個千載難逢的機會,我們得標的機會很大,若我們得標,我們就可以一生過著富裕的生活啦。」木匠回答說:「那種傷天害理殺人的事情我絕對不幹。」他的太太又勸他說:「你只不過是做幾支十字架,又沒有真的把人釘上去,沒關係啦。」木匠說:「我還是覺得不妥當,一想到十字架,我就覺得心裡很不安。」他的太太生氣說:「你實在笨得可憐,你不做,別人還不是在做。你不賺,別人還不是在賺。」

正當兩個人在爭執的時候,他們的小兒子從外面哭著跑回來。他們兩人異口同聲問說:「你在哭什麼?發生了什麼事情?」兒子回答說:「我在街上看到一群人往各各他山上去,我就跑過去看,看到耶穌在他們當中。」父親急著說:「是不是我們所敬愛的那位耶穌啊?」

「是啊,就是那位耶穌,」那男孩繼續說:「耶穌自己背了一支很大很重的十字架。爸爸,你知道嗎?那十字架是我們店裡所做的十字架。耶穌背著我們所做的十字架,他們要把耶穌釘在我們所做的十字架上。」

父親說:「小孩子不要胡說,因為許多木俱店也做十字架,耶穌被釘的那支十字架不是我們店裡做的。」那男孩急著解釋說:「爸爸,那真的是我們製作的十字架。你是否還記得,幾天前有一個人來買櫥子?」木匠點點頭,那男孩接著說:「當你們談話的時候,我在我們店的門口玩,看到了你所做一支又粗又大的十字架,我就在那十字架上寫了我的名字。爸爸,當我在街上看到耶穌時,他剛好在我的面前跌倒,我們所做那支很重的十字架壓在我們所敬愛的耶穌身上,我看了很難過,而且我看到那十字架上有我的名字,是我自己前幾天所簽的名字。爸爸,那十字架上有我的名字。」那孩子一面說一面哭著。

二十世紀傑出的神學家萊思霍.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告訴我們,只要你是屬於一個國家的公民,或一個社會的一員,你就無法擺脫犯罪的行為。因為,有誰能保證你所繳納的稅金不被誤用去製造或購買殺人的武器?又有誰能保證你不會侵犯到別人的意願和利益?雖然我們可能自己不犯罪,但是我們卻不斷地在犯共同的罪。這也就是尼布爾所說人類面臨的困境。

也許你的名字並沒有在十字架上,但是,你我的罪都在十字架上,而耶穌為了擔當你我的罪,祂被釘死,三天後,祂復活了。

結語;這耶穌,上帝已經立為主,為基督了

今天聖經在第三十六節說:「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在這裡「神已經立祂為主」,這個「主」是指祂的地位;而「神立祂為基督」的「基督」是著重在祂的工作職權。世界上有許多事我們可以不知道,但惟有一件事我們不能不知道,就是「耶穌是主,基督是主」。基督不只是我們的「救主」,也是我們的「主」。「救主」說明祂救贖了我們,使我們脫離罪惡;而「主」說明祂會為我們的過失承擔一切責任。

感謝主,為你我出生到世上,為你我受死,為你我復活,也為你我祂還要再來,感謝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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