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什麼是「普天下」的大胸襟?
讀經:徒4:19;太28:19【卯思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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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徒行傳4:19中,「彼得、約翰說:『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罷!』」這句話讓我們在新的一年有新的思考與激勵。
在信仰生活中,我們知道要聽神的聲音,聽神的話,要敬畏神。但是很多時候,或是某些因素,常使我們聽人多於聽神。
| ●面子 V.S.神的話 |
我們以為聽人就是給人尊重,就是重視那個人,給那個人十足的面子,我們以為這樣就可得到那人的心,這樣教會就會合諧、合一。就人際關係的層面來看,這似乎是對的。彼此信任與尊重,是好的。但如果聽人多於聽神,教會就會有漏洞、有無法彌補的缺口。
當聽人或聽神牽涉到信仰本質,或是與聖經教導相抵觸時,我們該怎麼辦?我們要多顧人的顏面,還是遵守聖經的教導呢?彼得和約翰在這個問題上,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覆:「聽從你們(人),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罷!」
彼得和約翰的話,可以作為我們在新的一年,信仰生活的反省與參考。這裡「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你們」指公會。一般猶太人原有聽從公會的義務,因爲公會是設立來代替神照顧百姓的。猶太人應當把聽從公會當作是聽從神。然而當公會「偏離」了神的旨意,不再替神作事之時,人無法從公會聽到神的聲音,所以彼得、約翰才不聽從他們。
「你們自己酌量罷!」這句話按原文可另譯作「你們自己審察罷!」從表面看,是使徒們在受公會的審判,但實際上,是使徒們在審判那審判他們的公會。這是使徒的屬靈影響力。
| ●聽從V.S.不聽從 |
當我們解釋「聽從神,不聽從人」,應該給予正確的解釋,以免讓人產生偏激的態度,結果不但沒有歸榮耀給神,反而叫主的名被世人羞辱。因此,下列幾點供我們參考:
這裏所謂「聽從」與「不聽從」並不是叫人罔視國家的法律,例如服兵役、納稅等國民應盡的義務,基督徒也有責任遵守;孝順父母、服從上級的命令,也是基督徒該有的態度。
彼得和約翰在此所「不聽從」的,是禁止他們奉主耶穌的名傳揚福音的事,因爲傳福音作見證原是信徒的本份,是耶穌交辦的重責大任(太28:19)。
| ●小地方V.S.普天下 |
耶穌要我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這「普天下」,不單單指地理上的寬度,也是「盡一切可能性」的用語,及「胸襟寬大」、包容性大的普天下,使福音的觸角更寬廣,使獲益的人更多,培養自己能使用更多種語言來傳福音,接觸更多不同的人種與文化,盡一切的方法向人證明自己是「跟過基督的」,這就是「往普天下」的意涵。
以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一概不用華語,把華語與政治迫害畫上等號,把講台語與愛台灣、認同台灣畫上等號,但現在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更新了,很多教會都設立華語、客家語、英文禮拜了,目的是服事更多陌生人,使福音廣傳。使族群融合不再只是一種搖不可及、不能實現的理想與口號,而能以「普天下」的大胸襟,來遵行耶穌「大使命」的教導,使「福音救台灣」的可能,露出新的曙光!
| ●人的聲音V.S.神的聲音 |
所以,我們只有在那些「命令」確實危害到我們傳福音的情況下,才作「不聽從」的抉擇。這裏是說「不聽從」,並不是說「不順服」。「聽從」和「順服」是兩回事;前者是指行爲,後者是指態度。信徒的基本態度是服在一切有權柄的之下: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羅13:7)。
當在上有權柄者的命令,危害到信徒的信仰和身分時(例如:不准相信主、不准傳福音,或是受命去作某種違反信仰良心與道德的事等),便不能「聽從」。
追根究底,今天的教會之所以疲軟不振,乃是因爲「人」的聲音大於「神」的聲音。老底嘉教會的光景就是這樣,因此,主說:「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啟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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