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能使人遠離聖經,聖經也能令你遠離罪惡』(10之7)

--是罪人還是替罪的人【康天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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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主宣佈了人的死亡,罪人必須死,代替罪人的也得死。基督成了替罪的人!

天使長加百列和十營天軍在宇宙的四周站立,刀已出鞘,只要主耶穌一個眼神,就能把憤怒狂叫的群眾一齊掃除,掃入地獄裡。人手所造的釘子再長怎麼也釘不住他,是他自己的慈繩愛索把他牢牢繫在那裡。「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5:8)

祂為你,也為我,用祂的身體釘在十架上,擔去了我們的罪。有人說得好:「看哪,他被掛在十架上,垂下神聖的頭,在與上主隔絕的可怕孤單中,把全人類的罪收聚到他的心胸裡。他這樣做所得來的,並非祂自己,而是為了賜給祂所替代而死的人。」立在這無限受苦景象前,目瞪口呆,無法明白,更不能解釋,完全為那莊嚴崇高的感受所懾,我們聽到祂的下一句話:「成了!」

身體受的苦,還不是耶穌基督真正受的苦,在祂以前有許多人死去,掛在十架上的時間比祂長。也有許多人曾為真理殉道。耶穌受苦之深是因為祂連屬靈的生命也須受死。他到達了罪的根源,進到了苦痛的深處,祂在十架上大聲喊出:「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這呼喊證明,基督因我們成為有罪的,身體因罪死去。身體既死,也同時喪失了一切與天父同在的真實感。

基督在人類歷史上最重要的時刻,作出了這樣的呼喊。這時遍地黑暗,天空閃光發出,讓我們可以瞥見他怎樣擔負人間重擔;但那光太耀目,肉眼不能正視,不過從祂說的這句話中,我們可以知道,耶穌在十架上所受的痛苦是多麼沉重,實非我們所能盡知。

無罪的耶穌為我們的緣故成為有罪的,使我們藉著他得在主面前稱為義(拉3:13;可15:34;林後5:21)。祂因我們的罪而釘死十字架上,上主離棄祂。因為耶穌是無罪的,卻承受罪的刑罰,因而成就了一種難以想像的代價。他用自己的身體擔當罪所成就的那代價,既不是祂自己需要的,那麼,這代價是為誰而有呢?

這個無可比擬的代價到底怎樣在黑暗的深處完成,我們無法理解。我們只知道一件事——祂在十架上擔當了我們的罪。祂掛在我們本應該被掛的地方;本來應由我們承受的痛苦,都堆積在祂身上。我們現在可以進入天堂,得到本來不屬我們該得的;這一切都要歸功在祂的身上。

舊約時代一切的預表、獻祭、預兆和表記,現在都已應驗,完全實現。大祭司不用一年一度進到聖殿的至聖所獻贖罪祭,耶穌一次把自己獻上便足夠了。救贖的根基已經奠下,罪人只要心裡相信,把自己交托給神子耶穌,就可以恢復與上主的親密關係,不會再被隔開。「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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