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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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七世紀,丹麥和瑞典發生戰爭,一場激烈的戰役下來,丹麥打了勝仗,一個丹麥士兵坐下來,正準備取出壺中的水解渴,突然聽到哀哼的聲音,原來在不遠處躺著一個受了重傷的瑞典人,正雙眼看著他的水壺。
「你的需要比我大。」丹麥士兵走過去,把水壺送到傷者的口中,但是對方竟然伸出長茅刺向他,幸好偏了一邊,只傷到他的手臂。
「喂!你竟然如此回報我,」丹麥士兵說:「我原來要把整壺水都給你喝,現在只能給你一半了。」
這件事後來被國王知道了,特別召見這個丹麥士兵,問他為什麼不把那個忘恩負義的傢伙殺掉?
他輕鬆的回答:「我不想殺受傷的人。」
這個故事讓我們看到人性善良的一面,一開始也許你會想:那丹麥士兵可能要回刺一槍,如果他真的這樣做,你大概也不會覺得,他這種防衛動作有什麼不對,更何況那瑞士士兵實在不應該向一個送水給他的喝的人,做出這種粗暴的舉動。然而,這個小故事,卻讓我們看見,在別人忘恩負義之後,仍保有饒恕的心,這是第二次的饒恕,也是一種更偉大的情操。
「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麼?』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太18:21-22)很多時候,我們覺得耶穌要求彼得原諒人七十個七次,實在強人所難,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們作不到。不要說原諒「七十個七次」,就是像那個丹麥士兵,再一次原諒那個拿槍刺他的人,我們恐怕也做不到。
如果我們想到,我們的罪性就像那個瑞士士兵一樣,但耶穌卻不只原諒我們兩次,甚至為我們犧牲生命,我們怎能再讓主的聖心擔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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