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中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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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故事曾在華視新聞雜誌,1634期「基督教論壇」,台灣教會公報第2371期報導過。
1992年11月21日凌晨三點零八分,湯銘雄,一位對生活有著深刻不滿的計程車司機,對社會種種不平的事總是憤恨埋怨。某天,他與朋友喝完了酒,路過中山區神話KTV時,與不認識的人發生口角動粗。回家後隨即帶了瓦斯桶為武器再前去理論,一言不合打開瓦斯,引起一場大火。造成店員及在場的客人共有16人葬身火窟。
死者之一的家屬--杜明花,她唯一的弟弟在新婚不久後即被燒死。她寫信給獄中的湯銘雄,信中沒有責備,只有關懷。她自我介紹她家唯一的弟弟被燒死在他手中,但是她不恨湯銘雄。只希望他好好思考自己犯下的過錯,更希望他好好面對將來。其中一段寫道:「別人對你咬牙切齒,我卻坐在後面為你流淚禱告,祈求主耶穌赦免你的罪。如果你願意,我想介紹一位朋友給你認識,那就是耶穌……」
他倆之後開始通信,一年內通了二十多封信。此外,杜明花還去監獄與他見面,杜母甚至認他做兒子!
就這樣每一封信,都深深打動湯銘雄,他很後悔自己的一時過錯。此後,她也加入了更生團契,經常到獄中探望湯銘雄,給予他支持與鼓勵。
在杜明花的勸說下,杜媽媽也原諒了湯銘雄,更將湯銘雄視為第二個兒子。在法院判死刑確定執刑的日子,更生團契為湯銘雄舉辦晚會,陪著他走過生命的最後一程。杜媽媽也到場,她對這個殺子兇手說:「國家不能寬恕你,但我可以寬恕你。」只是她很傷心「才剛得回一個兒子,現在卻又再度要失去。」這些話語,讓這位面臨槍決的死囚心中充滿了溫暖與感激,湯銘雄決定以真摯懺悔的心坦然的面對生命的終點,並在這一年期間戒煙酒,保健身體,因為他要做最後的補贖,捐出健康的器官給需要的病患。
1997年 7月 21日,湯銘雄受法律制裁,被判了死刑。數十位悲憤的受難者家屬舉起拳頭追打著湯銘雄。然而,坐在湯銘雄正後方的杜明花並沒有槌打他,只是默默流著眼淚。很多人為杜家母女所作所為深受感動,想必不少人也好奇為何她們能夠愛一個「仇人」?原來,她們是基於上帝的愛來愛湯銘雄。這是一種五星級的諒解,很難做到,但杜明花與她的媽媽做到了。
上帝是毫無保留地愛我們,祂願意饒恕我們所有的過犯。祂饒恕所有願意接受祂饒恕的人。換句話說,祂已經在等待饒恕你,只看你願不願意接受祂的饒恕。為什麼我們需要祂的饒恕呢?因為當我們每做一件違背良心的事,我們就對不起祂。
上帝愛我們的方程式是
1+3=4
1 cross + 3 nails = 4 given
耶穌為我們被釘死 (3 nails) 在十字架上(1 cross)就將上帝的愛表露無遺了(4 given = for-given )。耶穌不曾得罪過上帝,所以只有祂能夠承擔我們所做一切得罪上帝的事情,使我們與上帝和好。
為什麼上帝不要說一句「我饒恕你」就夠了,何必1+3=4 given呢?因為祂是不能接受罪惡的,就好像在憲法之下湯銘雄始終得承擔他的罪行。
單單上帝願意饒恕是不夠的,也要我們願意接受祂的饒恕,這個饒恕才能在我們個別的心中生效,因為一個巴掌拍不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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