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不見為淨,耳不聽為靜』

「愛、生活與學習」系列之142 【蘇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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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有一對夫妻,丈夫不但耳朵失聰,而且長像醜陋;太太從小就失明,但是聰慧伶俐。丈夫因為耳聾,所以並不知道太太牙尖嘴利,太太則因為眼瞎,也從來不知道先生長相難看,倆人因為必須互相依靠,婚姻生活倒是還和諧、美滿,過著恩愛的日子。

有一天,夫妻倆聽說外地有一位醫術高明的醫生,治過許多疑難雜症。倆人決定去拜訪他,希望他們的缺陷能得到醫治,夫妻倆並事先商量好,不管花多少錢,他們都要試一試。後來他們倆的病被醫好了,丈夫不再耳聾,太太不再眼瞎。但是從此以後家庭就沒有安寧的日子。原因是:丈夫聽見太太尖酸刻薄的話之後,很快的就對她失去了耐心;太太第一次看到丈夫長得醜八怪樣子之後,就再也沒有看他一眼。

當他們接到醫生昂貴的帳單,他們倆個都拒絕付帳。他們對醫生說,醫生應該賠償他們的損失,因為醫生破壞了他們美滿快樂的生活。醫生發現沒辦法說服這對夫妻付款,就對他們說:「如果我的醫術真的讓你們變得這麼不快樂,我可以恢復你們過去的樣子。讓先生耳朵再聾;讓太太眼睛再瞎一次,使你們可以回到以前生活的樣子。」然而這對夫妻卻異口同聲地拒絕這樣的提議。

醫生說:「既然你們都不願意恢復到先前的樣子,那麼你們對現在的情況一定比以前更加滿意,所以對於我所做的,你們就應該付錢給我。」

這故事告訴我們:人,一方面想盡辦法來克服自己的缺陷,得到自己想得到的;一方面卻又對自己所要的結果感到困擾、苦惱。人跟神的關係也是這樣,有時候我們向神求一大堆東西,但這些東西不見得是我們所需要的,所以神沒有賜給我們,我們就對神生氣。有時候我們好像是無辜的受害者一樣,但是沒有人能害我們,真正害我們的,是我們自己。有時候人在上帝面前就像一個無賴,原本說好的一切,原本決定好的一切,到最後都變了。而且人總是能為自己的「善變」找到最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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