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天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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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講原則卻不實踐原則的時代,許多事看起來模稜兩可。一個人守原則好嗎?大家都說好,這是一個社會人所應有的生活態度。有些人也標榜「自己是有原則的人」,有些人覺得只有「阿西」(笨蛋)才守原則。但是,如果因為守原則,讓自己的「原則」變得很不值錢,且直接衝擊到生活的需要時,還要繼續守原則過窮苦的日子嗎?還是乾脆捨了原則,過個富裕的日子呢?
幾年前美國有一位作曲及演唱家派屈.麥當勞先生,他做了一首很流行的歌,歌詞中有一句是:「太陽的光太明亮,需要一樣東西來遮住眼睛。」這首曲子用在「太陽眼鏡」產品廣告上,再恰當不過了。因此,廣告商出價美金十五萬元買版權,結果被拒絕了。
後來麥當勞先生也替貓王做過許多流行歌,但他始終堅守一項原則──不賣。甚至幾年後,在速食業有名的「麥當勞」也以與他同名的淵源,出價美金五十萬元,並告訴廣告商價錢可以商量到一百萬元,以為這樣可以打動他,結果還是「不賣」。
你知道,任何歌曲如果在契約裡註明了「不賣」的字樣,那發行的利潤一定是很低的。因此,派屈.麥當勞先生一生雖然有名,在當時卻無法擁有一棟房屋,而且身上的錢常常不超過一百元;他過著清苦的日子,就只為了一個原則──藝術是無價的!
除了「藝術是無價的」以外,人們也說:「科學是無價的」、「學術是無價的」、「專業是無價的」……年輕人甚至說:「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愛情也是無價的!基督徒會說:「信仰是無價的」……在在都述說了不同的價值觀、不同的個人理想,只是堅守的原則不同而已。
正因為某些「觀念」不同,人與人之間產生了相互的糾纏、相互的殺戮,甚至恨事一大堆。這些「恨事」如果用二十年後或三十年後的眼光來看,想必會覺得自己當時怎麼那麼「小器」!甚至不知道自己當時在爭些什麼?堅持什麼?搖旗吶喊什麼?可能對自己當時所做、所講的種種,感到汗顏、無地自容,更別說將來能抬頭挺胸站在上帝的審判台前了。人就是缺了那麼一點「自知之明」,使人生變得昏暗、貧乏!
這個時代,像派屈.麥當勞先生那樣的人很少了,這樣的人在一個利慾薰心,功利主義的社會裡,是瀕臨絕種的!
按聖經的看法,人生只有「使用權」,並沒有「所有權」,一切都是上帝所賜,「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生命是一段旅程,人生是寄居的客旅,我們都是世界的「異鄉人」。我們出生時有如乘上一列火車,朝向無可避免的死亡終點前進。車窗外的景物一一逝去,唯一有意義的事,就是對同車的人寬容、慈愛!這是原則,這樣的原則是無價的。到達人生的終站時,能夠帶到天堂的只有寬容、慈愛!
所以我們要好好把握生命的有效期間與「使用權」,去服務人群,發揮生命良能,這樣的人生才有價值。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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