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之深,苦矣!』

【王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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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從小就在基督教家庭長大的信徒不算,大概多數的基督徒都經過慕道、初信和深信的階段。

說奇不奇,很多人都有類似的經驗。當一個慕道者開始接受主,心相信,口承認,進入初信的時候,很多的禱告,都會奇蹟似的應驗,好像上帝特別喜歡對這個人在這一個階段顯現神蹟奇事,來堅定這人的信仰。

從初信,漸進到深信,一個人開始漸漸的改變。成為一個更穩重,更有力量和更有智慧的人。這人的心靈有依靠,生活有目標,生命有意義。他知道為什麼活著,他知道生從何來,死後往哪裡去。於是在世俗的世界裡,他成為一個成功的人。他不一定很富有,但他會得到很多世人的愛戴和尊敬。他得到很多祝福,上帝的恩典滿滿,讓他享用不盡。

可是,當信仰更進深一步時,這個人的境遇恐怕就不一樣了。兩個字可以形容:「苦矣!」為什麼信深了,要受苦。因為這人信深了,便開始有了使命感,有了對很多事的負擔,為了要實踐聖經的話,開始放棄自己老我的心思意念,並且為了回應基督的愛,他也願意為主多走一里路,心中充滿了基督的大愛,於是這人也學習背了十字架,而且是心甘情願的背起了十字架。

不久前,陪同卯牧師做家庭探訪。在聖經分享中,卯牧師講到《沉默》那本書裡的一個德高望重的神學教授,因為某種原因被迫離開教會,於是他的三個學生千里迢迢前往日本找他們的老師,他們不相信他們的恩師會棄教。

到了日本,在面對宗教迫害的政治環境下,在許多基督徒拒絕踐踏耶穌的聖像而被處死之後,他斷然地把他的腳踩在耶穌的聖像上,拯救了上千的信徒的生命,也拯救了自己的生命。但是,從此他要背負污名。信徒們看不起他,世人說他貪生怕死,背叛基督。在眾多的侮辱裡,他「沉默」地生活了很多年。直到有一天,他說出,當他正猶豫要不要踩下去的一刻,他凝視著耶穌哀傷的苦像,他的耳邊彷彿聽到主的聲音說:「踏下去吧!踏下去吧!你腳上的疼痛我最清楚了。踏下去吧!我是爲了要讓你們踐踏,才出生到這世上,爲了分擔你們的痛苦才背負十字架的。」

不是嗎?假使不是耶穌的受踐踏和流寶血,我們有機會經由信仰而得洗清我們的罪惡嗎?

初信者所得到的大祝福,不就是耶穌的受苦所贖給我們的嗎?耶穌是施恩者,我們是受惠者,不是嗎?

可是,信仰更深入時,這人要開始領受耶穌的形像。這人要成為施恩者,這人要帶給世人大愛和大祝福,但是他得先要背起十字架,跟隨耶穌。他受誤解,可能百口莫辯。他的心靈,可能如油榨過。他的犧牲,可能非常慘重。信之深,苦矣!

就以聖經中的保羅為例,當他「信之深」時,他遭到的「苦」,非筆墨能形容。「我比他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是過重的,冒死是屢次有的。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遇著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裡。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城裡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 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飢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除了這外面的事,還有為眾教會掛心的事,天天壓在我身上。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林後11:23-29)甚至當他寫《羅馬書》時,他也大聲說出:信之深,苦矣!「我真苦啊!」(羅7:24)

《沉默》一書的作者遠藤周作說過:「只有當上帝的痛苦直接地成為愛,並且這一愛是根植在祂的痛苦時,我們才能認識上帝受苦的真正本質。如果這一點是正確的,那麼痛苦的倫理的真正本質一定是根植於痛苦中的愛和倫理。」十字架是上帝取得肉身之人最徹底的愛,所以亦是最大的痛苦。然而在那最大的痛苦裡,卻孕育出上帝最大的愛。十字架是上帝對愛最深沉的詮釋。

對人而言,信仰不會使我們變得「多話」,而是變得「沈默」,像亞伯拉罕獻以撒時所表現出來的沈默;只在放棄言語中,人才能更專注傾聽上帝之言,不是嗎?

對上帝而言,沈默是上帝最沈重的語言,上帝救贖世人之愛,到某一個程度,已非日常言語可以盡說,任何的話都顯得多餘和殘缺。

十字架是上帝的沈默,卻也是上帝對愛最深層的回答。只有到達「信之深」,進入最「苦層」的境界,才能結出信之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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