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堡教理問答』(之11)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1563)

PC(USA)Book of Order裡的信仰告白【卯思興】

^.^~~☆~^.^~~☆★★ ~^.^~~☆ ☆~^.^

《海德堡教理問答》是按照《羅馬書》的秩序而分為三個部份。

第一部是「論人的愁苦」(第三至十一問,參羅1:18至3:20)﹔第二部是「論人的拯救」(第十二至八十五問,參羅3:21至11:36),包括《使徒信經》中各信條以及聖禮的解釋。第三部是「論感恩的生活」(第八十六至一二九問,參羅12至16),包括對十誡和主禱文的解釋。

~^.^~~☆~^.^~~☆~^.^~~☆★★ ~^.^~~☆ ☆~^.^~~☆.

第一部份 「論人的得救」

◎五十六問:論到「我信罪得赦免」,你是怎樣相信的?

回答:我相信上帝因基督贖罪的緣故,不再記念我的罪(1),也不記念我一生中必須與之爭戰的罪性(2)﹔反而仁慈地將基督的義歸於我,使我永遠不在上帝的審判台前被定罪(3)。

詩103:3-12﹔彌7:18,19﹔林後5:18-21﹔約司壹1:7﹔2:2

羅7:21-25

約3:17,18﹔5:24﹔羅8:1,2

主日22

◎五十七問:「我信身體復活」,這帶給你什麼安慰呢?

回答:在我死後,不僅我的靈魂立刻被帶到我的元首基督那裡(1),我的身體也要因基督的大能活過來,與我的靈魂再次聯合,並要與基督榮耀的身體相似(2)。

路16:22﹔23:43﹔腓1:21-23

伯19:25,26﹔林前15:20,42-46,54﹔腓3:21﹔約壹3:2

◎五十八問:「我信永生」,你從中得著什麼安慰呢?

回答:既然我現在從心裡就已經開始經歷到那永恆的快樂(1),此生之後我也要得著那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完全的福樂,並在其中永遠地讚美上帝(2)。

約17:3﹔羅14:17﹔林後5:2,3

約17:24﹔林前2:9

主日23

◎五十九問:你相信以上這些信條,對你有何幫助呢?

回答:這使我在上帝面前,在基督裡稱義,並且成為永生的承受者(1)。

哈2:4﹔約3:36﹔羅1:17﹔5:1,2

◎六十問:你怎樣在上帝面前稱義呢?

回答:惟獨藉著對耶穌基督的真信心(1)。儘管我的良心控告我嚴重地干犯了上帝的一切誡命,從來沒有遵守其中任何一條(2),並且仍然傾向於各樣的罪惡(3),然而上帝出於白白的恩典(4),並非出於我的任何功德(5),將基督完全的贖罪、公義和聖潔歸於我(6),好像我本來就沒有罪,也從來沒有犯過罪,又好像我自己作成了基督為我所作成的一切順服(7),只要我用信心接受這些恩惠就夠了(8)。

羅3:21-28﹔加2:16﹔弗2:8,9﹔腓3:8-11

羅3:9,10

羅7:23

羅3:24﹔弗2:8

申9:6﹔結36:22﹔多3:4,5

羅4:3-5﹔林後5:17-19﹔約壹2:1,2

羅4:24,25﹔林後5:21

約3:18﹔徒16:30,31﹔羅3:22

Leave a comment

Blog at WordPress.com.

U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