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卯思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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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主日學的課程已經進入「教會紀律」的部份,在一個傳講愛的地方,談教會紀律好像有點傷感情,但是,教會紀律是幫助我們把事情做對,也學習怎麼做對的事情。
教會紀律並不是為了懲罰,而是為了挽回。
當屬神的人違背神的真理,陷在罪惡中,罪便阻隔了神與人的關係。惟有當人悔改,或經教會規勸、勉勵而悔改,人才會重建與神的關係。但為甚麼人悔改後仍要接受紀律一段長時間呢?
一、神鑑察人心、知道人容易在過犯暴露以後,為逃避面對後果,口說認罪,但內心仍沒有為罪哀痛,甚或留戀罪中之樂。那天去探訪一位姐妹,她說:「在我們的文化中,有時候我們被教導成一個『有口無心』的人,覺得很虛偽。」是的,很多時候,當我們與人交往時,我們也會說一些有那樣的口,卻沒有那樣的心的話。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就是心口不一致,光有好聽的話,卻沒有真實的心情,這樣不是違反主耶穌的教導,「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的教導嗎?因此主說:「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路3:8)當人在接受紀律期間,以行動表明他不再犯罪,清楚證明他悔罪的決心。
二、當人犯罪以後,雖然內心願意悔改,但仍會背負沉重的罪疚,並且撒但也會在人信心軟弱之時,在人內心多方控訴,引導犯罪者認為自己無法離罪而再犯罪。當人接受紀律時,他需要再向一小群愛護他的弟兄姊妹坦誠認罪,「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得醫治。」(雅5:16)這並不是要羞辱他,而是要幫助他在認罪過程中更無保留地面對自己的罪,領受弟兄姊妹的代求、持續的支持,因而得勝罪惡。在認罪與代求中,牧者與弟兄姊妹也要一同宣告當事人已蒙赦免,人內心也毋須再被罪疚控訴。
三、人悔改認罪以後,就好像是完成了一次「心靈手術」,靈命仍是在一種「病癒剛好」的軟弱狀況。在這段日子他需要放下事奉崗位,專心「調養」自己的靈命,也在弟兄姊妹定期的關懷、代禱中,逐漸重建健壯的靈命。在紀律期間,或許他要暫時不領受聖餐,在聖餐禮時安坐,深切感謝神赦罪之恩,也進深反省過去的罪如何破壞了自己與神的關係,等候再次領受的一天。
我曾經參加過「恢復聚會」,當犯罪者在紀律期後,再次與曾向他們認罪的弟兄姊妹相聚時,各人經約一年的相處後印證他的悔改是真實的,也宣告他已得勝,可以重投事奉。每一次都是歡欣快樂的經歷,每一次都體會神在我們身上得勝罪的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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