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王上21章【卯思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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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哈是一個王,本來可以過著一種很安詳的生活;但他卻不肯稍微抑制自己的貪欲,貪圖別人的田地,結果反而給自己帶來煩惱和痛苦,甚至因此招致殺身之禍。
亞哈王顯然也明白舊約的律法,所以當拿伯拒絕他的要求說:「我敬畏耶和華,萬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王上21:3)亞哈就悶悶不樂的回宮,躺在床上,轉臉向內,不理會任何人,吃不下飯,笑不出來,睡不著覺。
因他知道拿伯所持的理由十分充足,是完全根據律法所記載的。而他作為一個以色列國的王,似乎不便過於明目張膽地違背律法,因而一時感到束手無策。
他既不肯放棄他自私的意念,卻又一時找不到什麼藉口來對付拿伯,於是便陷於愁苦之中,自己在那裡「銀心」、「切心」,心中覺得不舒暢。
身為一國之尊,卻被一個小百姓拒絕他的要求,這當然是莫大之羞辱。這是他的貪心所自招的恥辱。罪惡使人失去高貴的品格,變成卑賤、幼稚、小氣、無知……亞哈因得不到拿伯的葡萄園,竟然像小孩子得不著糖果便不肯吃飯那樣,躺在床上,悶悶不樂,這是多麼愚昧的事!
亞哈初時可能以為自己以一個國王的身份,又應許付出價銀,請拿伯把葡萄園給他,必然不致被拒絕的;他有的是銀子和美好的葡萄園,只要肯出代價,拿伯豈有不肯之理?
豈知拿伯並不屈服於他的權勢和財富,只存敬畏神的心,承認他一切所有的都是神的;他沒有權作私自用途。他行在真理的權威中,顯得比亞哈更高貴。
在二十一世紀的教會中,正急切的需要像拿伯這種持守真理的基督徒,不畏強權,不圖私利,全心敬畏神。【下週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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