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堡教理問答』(之三)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1563)

PC(USA)Book of Order裡的信仰告白【卯思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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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堡教理問答》是按照《羅馬書》的秩序而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論人的愁苦」(第三至十一問,參羅1:18至3:20)﹔第二部是「論人的拯救」(第十二至八十五問,參羅3:21至11:36),包括《使徒信經》中各信條以及聖禮的解釋。第三部是「論感恩的生活」(第八十六至一二九問,參羅12至16),包括對十誡和主禱文的解釋。以上三個部分的劃分,乃是依照靈性生活的自然進展:即悔改、信仰和愛心而分的。

改革宗教會通常在每一個主日下午或晚上根據《海德堡教理問答》的內容來講道,因此該教理問答又按每年五十二個主日劃分。每一個問答都加上經文參考,便於讀者查考聖經。

我們將分幾個禮拜把《海德堡教理問答》所包含的三大部份,共一二九問的教理陸續登出,盼大家藉著這一教理問答,再次更新我們的信仰,修正我們或有偏離不純的信仰。

期待我們每一個人每週花一點時間思想每一個「教理問答」,然後對照聖經的回答,來增進我們的信仰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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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論人的愁苦」

◎主日4


※九問:那麼,上帝在律法中要求人行他所不能行的,豈非冤屈人嗎?

回答:絕不。因為上帝造人,叫他本來有能力遵行律法(1)﹔但人因魔鬼的試探(2),自甘悖逆(3),使自己及其後裔的這種能力喪失了(4)。

創1:31﹔弗4:24

創3:13﹔約8:44

創3:6

羅5:12,18-19


※十問:上帝是否放任這種悖逆或背信,使之不受刑罰呢?

回答:絕不。祂極其憎惡我們的原罪和本罪(1),並要在今生和永世用公義的審判刑罰罪惡(2),正如祂已宣告說:「凡不時常遵守律法書上所寫

的,都是被咒詛的。」(3)。

詩5:5

羅1:18﹔申28:15﹔來9:27

申27:26﹔加3:10


※十一問:上帝不也是慈愛的嗎?

回答:上帝固然是慈愛的(1),但祂也是公義的(2)﹔因此,祂的公義要求干犯至高上帝威嚴的罪惡,必須處以極刑,就是身體和靈魂一同受到永遠的刑罰(3)。

出20:6﹔34:6,7﹔詩103:8,9

出20:5﹔34:7﹔申7:9-11﹔詩5:4-6﹔來10:30,31

太25:45,46

【編按:回答後面的阿拉伯數字,是經文出處,自行參考查閱】

【下週待續:第二部份「論人的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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