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長執訓練,1/17/2004【卯思興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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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希米帶領百姓重建聖城之後,接著就著手重建信仰的工作。對於今日教會的發展來說,有許多值得借鏡的地方。今日的教會蒙神的賜福滿滿,會堂硬體的建設可以說是非常地榮耀神;但是在信仰的建設若是能積極配合,就可以更蒙神更大的賜福。
尼希米在信仰上的建設,其採取的措施大概列舉如下:
◎全體動員護城(第七章)。
◎強化真理教導(第八章)。
◎奮興百姓信仰(第九章)。
◎領袖立約行道(第十章)。
◎百姓甘心事奉(第十一章)。
◎舉行獻城典禮(第十二章)。
◎信仰再行改革(第十三章)。
從尼希米記的第七章到第十三章,我們看見尼希米一步一步地裝備百姓,有計劃地訓練百姓,使他們與選民的身份相符,以便在萬國萬民中為主作見證。這也是我們今天聚在一起訓練的目的。我們都是教會的長執,我們已在上帝與會眾面前誓約,盡心盡力愛主,在任內完成主所託付的使命。
我們將針對第十章來看當時的領導者如何「與上帝有約」,他們用「簽名立約」來表達他們事奉的決心。
●領袖立約行道
第十章的重點是立約與奉獻,尤其是領導者在這方面留下了很好的典範,是今日教會的屬靈領袖應該效法的。
當尼希米帶領百姓在奮興大會上得到神話語的激勵(尼8:1~18),禁食禱告、認罪悔改(尼9:1~38)、感念神的大愛,他們知道只是重建聖殿與聖城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當重建選民的信仰,如此才能真正地榮耀神。因為這個緣故,當時的領導者就共同立下確實的約,首領、利未人,和祭司都簽了名,寫在冊上,表明他們立約的心志(尼9:38)。其餘的民,例如守門的、歌唱的、尼提寧,和一切離絕鄰邦居民歸服神律法的,並他們的妻子、兒女,凡有知識能明白的,都隨從他們貴冑的弟兄,發咒起誓,必遵行神藉他僕人摩西所傳的律法,謹守遵行耶和華──我們主的一切誡命、典章、律例(尼10:28~29)。他們與神所立的約具體而言,其內容如下:
※不嫁娶外邦。
※不在安息日作買賣。
※不在安息年追討欠債。
※交人丁稅。
※定期獻柴。
※獻初熟物。
※獻十一捐。
立約起誓是不可隨意的(太5:33~37),經上說:「你向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祂不喜悅愚昧人,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你許願不還,不如不許。不可任你的口使肉體犯罪,也不可在祭司(原文是使者)面前說是錯許了。為何使神因你的聲音發怒,敗壞你手所做的呢?」(傳5:4~6),所以立約起誓是要負責任的。
●初信者的誓約
誓約的內容如下:
※(一)我願意保守教會的合一:參與團契生活。
※(二)我願意擔負宣教的責任:積極搶救靈魂。
※(三)我願意參與教會的事工:為主奉獻一切。
※(四)我願意成為生命的見證:帶人到主跟前。
●領導者的誓約
今日教會的處境與尼希米的時代有些類似,在教會發展過程中,魔鬼必極力破壞,魔鬼最厲害的工作莫過於軟化領導者事奉的心志,使他們在不知不覺中失去屬靈的權柄,領導者一旦失去屬靈權柄,將無法帶動眾信徒,領導者的士氣必然低落,信徒們若不察覺其中因素,只見一些領導者軟弱的現象,而給予「怕事、懶惰、不求長進、不順服……」的批評,只會造成負面的果效,因此盼望信徒們的代禱與愛心的提醒,使領導者重拾信心,領受從主而來的屬靈權柄,不負神的託付。
茲提出下述五點,作為我們與神立約的內容:
◎(一)不違背呼召的異象
領導者應回顧當初蒙主呼召的異象是什麼?難道只是為了名聲、地位嗎?相信我們都很清楚主呼召的異象,為了愛主而拋棄世上的享受,甘願不計代價,以成為神的僕人為榮,那麼直到如今,我們是否仍持守當初立職的心志?不忘立職時的異象?
◎(二)要自我管理
今日領導者為人詬病的是沒有計劃、缺乏鬥志、沒有溝通、沒有協調、只要位置不要工作;對於事工的推展,責備的多,教導及安慰的少;對於事工之計劃視為負責人的事,領導者只以祈禱、事奉為事,訓練工作因此荒廢,在聖工上的推展,造成負責人唱獨腳戲,結果在懶散中,禱告減少了,研經不力,講台品質隨之降低,領導者的形象如何維持下去?
身為領導者,作主所託付的事,若不禱告如何明白主的心意?若不研經,如何教導信徒?若不訓練,如何推展聖工?若不計劃,如何曉得現在該做什麼?如何完成主託付的使命?一個懶散的領導者豈能有好的形象?
因此領導者應有嚴謹的時間表作自我管理,管理自己包括時間、金錢、飲食、生活、康樂、目標等。嚴謹的時間表是高度主動性的事奉,是經過禱告,求主指引每年、每月、每週的工作,預先計劃來要做的事,有目標,有計劃,加上行動,才能在預計的時間內完成使命。
管理自己實在不容易,但是若有恆心,靠著聖靈來克制肉體的軟弱,不但靈性自我成長,同時在聖工推展上始能按部就班,得神同工,領導者美好的形象,藉此建立起來。
◎(三)凡事憑信心而行
保羅勉勵提多:「這些事你要講明,勸戒人,用各等權柄責備人;不可叫人輕看你。」(多2:15)。如何不叫人輕看?保羅教導提多:「你自己凡事要顯出善行的榜樣;在教訓上要正直、端莊,言語純全,無可指責,叫那反對的人,既無處可說我們的不是,便自覺羞愧。」(多2:7~8)。這就是權柄的表現。
◎(四)在小事上要忠心
領導者也應常自省自己的待人處事。我的為人是孤芳自賞?或是平易近人?假如加強人際關係是為引起屬靈的共鳴和託付,共同完成神託付的工作,這是非常有價值的事;假如只是為討好人,建立個人的感情,花時間在人際關係的建立,而忽略教導的工作、個人靈修及其他的正事,這就變成不務正業,成為雇工的,對神不忠心。
若萬一有何事不懂,要不恥下問,應盡心請教專家,別人的經驗可減少我們的錯誤。
總之,在小事上忠心,事事謹慎而行,必可贏得人們信任,將來定能承擔大事,屬靈權柄由此而生!
◎(五)常在主前自省
領導者應常自省自己的靈修、講台的事奉、信徒的牧養、福音的開拓、同工的關係,尤其更應省察自己的家人是否在靈性上也一起成長?假如家人信心軟弱,將使事奉受到阻礙,因此在照顧教會群羊之際,也不要忽略家中的羊群。不要忘了:「事奉主應從家庭做起」,「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提前三5)
常在主前自省的人,才配領受上頭來的能力,成為有權柄的人。
●結語:要是我們一點立場都沒有,我們就什麼也不是了。
「與神立約」相當於個人使命宣言,近年來,很多組織都很流行寫下它們的使命宣言,藉以表達它們的立場與所支持的理念。想清楚我們的信仰和立場,並且行之於個人使命宣言:「與神立約」,應該是很重要的。不是有人說過嗎?要是我們一點立場都沒有,我們就什麼也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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