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與需要』

回應『愛、生活與學習』之118【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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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與需要究竟有什麼不同?

想要和需要僅僅是一字之差,

有時候我們想要的,往往不是真的需要。

的確,我想要很多東西,可是再仔細考慮一下,

就不見得非要不可了。

想要的得到了,的確叫人快樂,但要不到呢?很痛苦。

比如說:

我需要一頂帽子,也買了一頂帽子,這不是累贅。

但是如果我看了人家的帽子都想要,一頂一頂的買,

那麼我就要想辦法來保存這些帽子、照顧這些帽子,

這就是累贅了。

所以想要是一種痛苦的事,需要是一種快樂的事。


需要並不是罪惡,想要也不是什麼罪惡。

如果說我想要,要到了以後,我把它分享給需要的人,

這就是他人的需要,而不是我的需要了。

我們當然可以想要,但必須在該要、能要的前提之下。

什麼是該要?就是理所當然的,應該得到的、份內的。

什麼是能要?就是要得心安理得,要得合理合宜。

今天的社會,人們分不清想要與需要的不同,

弄不清楚什麼該要?什麼能要?

心中想的,就是要要要,非弄到手不可,

這種要不得的要,最後要到的,甚至比藥還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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