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信經』(二)

PC(USA)Book of Order裡的信仰告白【卯思興】

^.^~~☆~^.^~~☆★★ ~^.^~~☆ ☆~^.^

《使徒信經》是最簡短,且在今日教會中使用最為普遍的一篇,全篇共十二條。在教會禮拜或重要儀式中,我們都會齊唸《使徒信經》告白我們的信仰。在美國長老會,當「中會」(presbytery)要接納一位牧師到該中會任職,審核該牧師的信仰時,通常要求該牧師寫一篇自己的信仰告白,其文章形式與《使徒信經》雷同。

《使徒信經》曾有一個感人的傳說。據說在五旬節後,十二使徒分散往各地。傳道,為確保真理的合一,臨行前制定了此信經,由各使徒每人提供一句,所以共有十二句。此說已不可考,但大部分人認為是後人根據使徒所傳之道而寫成的,故稱《使徒信經》。

《使徒信經》最早曾在愛任紐(Irenaeus, 130-200)二世紀的著作中發現,但今日所呈現之形式是大約於七世紀間形成的。

此信經乃是根據教會的需要而制定的。

在早期教會中,信徒受洗加入教會之前所需要的基本真理教導,即以此信經為準則。

一般教會的教導也以此為根基,而教會信仰之純正與否也以是否符合信經的教導為考核。

在早期教會受逼迫時,信徒皆秘密地信守此信經,直至逼迫結束。而何時成為公共崇拜的一部分則不可考。

也有人認為信經具有辯證的性質:撒伯流派(Sabellianism)宣稱聖父、聖子、聖靈是獨一神之三種顯示;馬吉安(Marcion,100-165)否定基督道成肉身及復活;諾斯底派(Gnosticism)不承認基督有身體;多納徒派(Donatism)不接納大公教會;《使徒信經》清楚指出以上各派之錯誤。

此信經可分為三段:第一段宣認父神為創造之主;第二段宣認基督為神也為人,並承認其救贖之工;第三段宣認聖靈、大公教會及信徒成聖之生活。

《使徒信經》不是抽象偏重邏輯的陳述,而是真實的信仰告白,歷代教父皆尊崇此經,且至今仍為各宗派所接納,成為眾教會彼此相通的基礎。

◎使徒信經

1.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2. 我信我主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

3. 因著聖靈感孕,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

4. 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

5. 降在陰間;第三天從死裡復活;

6. 祂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

7. 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8. 我信聖靈;

9. 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

10. 我信罪得赦免,

11. 我信身體復活;

12. 我信永生。阿們!

Leave a comment

Blog at WordPress.com.

U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