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15:1-10,3/14/2004【卯思興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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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耶穌每次講道都有一個目的,那麼,你想,耶穌講這個「葡萄樹的比喻」的目的是什麼?祂有什麼用意?祂要教導什麼真理?祂在擔心什麼?
如果你仔細讀約翰福音,你會發現約翰福音書的作者很慎重在處理人生三件大事:就是「道路」、「真理」與「生命」(約14:6)。今天我們所讀的經文,是約翰寫給住在世界各角落的猶太人和外邦人,也寫今天二十一世紀住在Camarillo的我們。目的是為了教導我們在教會團契中應該有什麼樣的生活?怎樣與主連結?怎樣多結果子?怎樣事奉?怎樣見證一個不一樣的生命?
或許我們會問:「耶穌為什麼要用葡萄樹來作比喻?為什麼不用芒果、香蕉、橘子、龍眼或是甘蔗呢?」因為葡萄是聖經裡面最早經由人工栽培的植物,在創9:20挪亞在大洪水之後就是葡萄園的園主。在以賽亞書也提到將葡萄比喻作猶大國,聖經裡面也多處將葡萄比喻為天國,及象徵猶太民族。在舊約聖經裏面,常用葡萄樹來象徵以色列人,表明他們是神所揀選和栽培的族類,期待他們為神多結果子,但他們的情形卻相當令神失望(參詩80:8~19;賽5:1~7;耶2:21;結15:2~4;19:10~14)。
今天我要從葡萄樹的比喻與大家分享「不一樣的生命」,不一樣的生命包括四方面:常常結果子,這是有果效的生命;常常被主的道洗淨,這是蒙主煉淨的生命;常常住在主裡面,這是禱告蒙應允的生命;常常在主的愛裡,這是有力量遵行主的話的生命。讓我們從這四方面來分享。
●第一、常常結果子:有果效的生命,vs. 2, 8
「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結果子的,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
葡萄樹有幾種枝子:(1)一種是『凸長枝』,就是主所說「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它會大量吸取樹的水分和養料,徒叫自己長得肥大,卻不結果子。這種外表看起來長得很好的『凸長枝』,它後來的命運是被剪去,丟在外面變成「枯枝」,「人拾起來,扔在火裏燒了」(v. 6);(2)第二種是『結果枝』,它會結出果子,但果子的多寡不等。這種「結果枝」後來會成為主人的「修剪枝」,被「修理乾淨」,目的是結果子更多。得到主人的管理,使主人得榮耀。
這比喻基督徒有兩種,一種是『凸長枝型』的基督徒,就是屬主但不結果子的基督徒,這種基督徒到最後會被剪掉;一種是『結果枝型』的基督徒,因為不斷結果子,不斷地被修剪,所以它也不斷在成長,不斷在結果子,且他的果子常在(約 15:16)。
第八節說:「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這句話的意思是,信徒多結果子,就是讓上帝的生命在你身上彰顯出來。這樣,上帝的能力就經由信徒的多結果子得著彰顯,得著榮耀。聖經說,門徒的記號就是會結果子,且結果子就是作主門徒的證據。聖經說;「你們多結果子,……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結什麼果子?聖經說:「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加5:22-23)
●第二、常常被主的道洗淨:蒙主煉淨的生命,v. 3
「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乾淨了。」
什麼是道?在聖經中,我們認為「神口裏所說的話」是神的道,另一面「神所差來的兒子」也是神的道。約翰福音一章一節所說,「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的這一個「道」,已經成為肉身,住在我們中間。我們都知道這是指主耶穌說的。所以聖經中所說的「道」,有時候是指上帝口中所說的話,有時候是指上帝的兒子。祂是道,祂是通向天國的道路,祂是真理之道,祂是生命之道。你聽見祂,你就聽見道;你看見祂,你就看見道;你摸著祂,你就摸著道。這是約翰一書一章一節所告訴我們的。
同樣在約翰福音一章第十四節:「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這第一節的「道」和第十四節的「道」有什麼關聯呢?第一節是講到「道與神的關係」,第十四節的道是講到「道與人的關係」。從時間來說,這道太初就有了。這道在哪裏呢?這道與神同在。這道到底是甚麼呢?這道就是神。這道今天如何呢?這道今天成了肉身,住在人中間。祂是怎樣的道?祂是充充滿滿有恩典,有真理的道。這個人是誰呢?就是拿撒勒人耶穌。
耶穌告訴門徒說:「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乾淨了。」本節指門徒因領受主耶穌所給的教訓,而成為蒙恩得救的人。他們是一群被主的道洗淨,蒙主煉淨生命的人。
人得潔淨並不是靠自己的行為,乃是藉著「道」,成為聖潔(弗5:26)。信徒得救以後,若要裏面的生命脫去自己的舊性,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繼續不斷成長,就必須常常有聖經的話,在他裏面顯出洗淨的能力和功用。這就是為什麼耶穌向學生說:「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乾淨了。」主的道(聖經)是人得潔淨的工具,如聖經所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17)。
●第三、常常住在主裡面:禱告蒙應允的生命,vs. 4-7
「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你們裡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裡面,也是這樣。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
這一段聖經比較長,我只要撿幾個重點來講。基督的工作,在新約中有兩部分:一個是「我們在基督裏面」;另一個是「基督在我們裏面」。按著時間的次序來看,是我們先在基督裏面,然後基督才在我們裏面。約翰福音十五章四至五節,主兩次重複:「你們要常在我裏面。」甚麼叫「在我裏面」?在我裏面,就是住在主裏面。一個人要不要住在主裏面,是他自己的決定。我們要先有住在主裡面的實際,然後才能有「我也常在你們裏面」(主也常在我們裏面)的經歷。所以我們應當記得,所有的「我也常在你們裏面」,都是繼續在「你們要常在我裏面」之後的。
約翰福音十五章四至五節:「你們要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你們裏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裏面,也是這樣。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裏面的,我也常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這裏的次序是很重要的,要先在主裏面,然後主才會在我們裡面。當這個次序對了,然後我
們才能多結果子,當這個次序對了,應許就跟著來臨。當這個次序對了,我們的禱告才會蒙應允。請我們永遠記得這一句話,就是我們是枝子,我們不是葡萄樹。枝子的存留是根據它有沒有連接在葡萄樹上,它會不會結果子而定。
我曾經對約翰福音十五章五節的這句話:「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感到很困擾。我們都知道這句話是指葡萄和枝子的關係說的。但我以前我都是這麼想,沒有主,我照常可以過得很好;沒有主,我照常可以做決定、做計劃;沒有主,我照常可以過好日子。很多時候,我們都在向人證明,沒有主,我一樣可以過得很快樂;沒有主,我的生活更自由;沒有主,我比較輕鬆,沒有負擔;沒有主,我就不用顧慮這個、顧慮那個;沒有主,靠我自己的奮鬥,我也可以成功。我也發現很多人不信這節聖經,對這節聖經感到不服,什麼「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
過去幾年我不知道跟多少人辯論過這節聖經。約翰福音我讀過好幾次了,也許十五章讀過更多次,也講過幾次道,每次讀到「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我心中都有點不以為然,覺得很迷惑。我自己這樣想,我離了主,我還是能作了許多事,甚至許多事還都有主的祝福,很順利。怎麼說離了主,我就不能作甚麼呢?有一次我向一位朋友傳福音,他告訴我,不必靠主,他還是作了許多事,而且樣樣都很成功,我看他確實很成功。但有一天,我得知他竟然自殺了,而且自殺的原因不明。我更加迷惑了,怎麼會這樣,一切看起來不是都很好嗎?
後來上帝讓我看見,「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有兩層思考模式。一個是「屬肉體」、「屬血氣」的想法;一種是「屬靈」的想法。上帝讓我看見,我以前是多麼用血氣在讀這句話,如今當我用「屬靈」的眼光來領受這句話,我對這句話的理解就完全不一樣了。我發現:離了祂,我所作的都是罪。離了祂,我所作的雖然一時看起來很好,但是沒有一樣將來在天上會被記念,沒有一樣將來在天上可以用來「交帳」(來13:17)。離了祂,我所作的都是為了自己。離了祂,我所作的都是枉然。所以如今我理解:「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這句話的意思是,如果沒有作主要我們作的,我們所做的,到最後只是白忙一場;離了祂,能作,但所作的,上帝根本不要。
這讓我想起耶穌的話,說:「你們為甚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遵我的話行呢?」(路 6:46);保羅說:「主認識誰是祂的人」(提後2:19);耶穌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1-23)
主耶穌說:「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這給我們看見,因為我們住在主裏面,也因為主的話住在我們裏面的緣故,所以凡我們心中所願意的,凡我們所主動要求的,凡我們意志所發出來的,祈求就給我們成就。要緊的是我們有沒有住在基督裏面,要緊的是我們有沒有讓主的話住在我們裏面,這樣的人,他的意志才靠得住,神的旨意才不成問題。很多時候,我們誤會上帝不聽我們的禱告,以為上帝不理會我們了,其實,我們應當先捫心自問,我自己是否住在主裡面?這是禱告蒙垂聽的關鍵。
一個人住在主裏面,主的話也住在他裏面,他就知道什麼是神所要的,也知道什麼是神所不要的,更能明白,「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是什麼意思?換句話說,這個人不但重生得救了,並且與神不斷的有交通。我們可以說這個人是經過十字架,受過對付,他住在主裏面,主的話也住在他裏面,主的話在他身上是活的。於是主是對這樣的人說,「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
●第四、常常在主的愛裡:有力量遵行主的話的生命,vs. 9-10
「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裡。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裡。」
這段經文中耶穌四次強調「常在我裡面」的重要。第一個「常在我裡面」在第四節,這是枝子與葡萄樹的關係,比喻我們與主的關係;第二個「常在我裡面」在第五節,這是講到當我們連接在葡萄樹上,我們這些枝子就能夠多結果子,說明為什麼「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的原因;第三個「常在我裡面」在第七節,這是講禱告得應許的先決條件;第四個「常在我裡面」在第九節,是講到藏在主的愛裡的生活。這是葡萄樹對枝子的愛,這個愛是經由遵守命令而來。
聖經說:「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叫我們這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我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5:14~15)惟有住在主的愛裏,才能多給主機會愛,也才能以主的愛來愛別人。沒有遵守主的命令就沒有愛;遵守的命令與愛是形影不離的。與主聯合的生活,乃是一種由愛所掌管的生活;它表現出我們對主命令的順從,從而在我們身上彰顯出祂的愛來。父對於基督怎樣,基督對於我們也怎樣;父怎樣愛基督,基督也怎樣愛我們。
●結語
從這段聖經中,我們得到以下幾點結論:1. 我也住在他裏面(4~5節)──有主明顯的同在;2. 這人就多結果子(5節)──流露生命,並且傳福音有果效;3. 我的話也住在你們裏面(7節中)──常得主話的啟示與引導;4. 祈求就給你們成就(7節下)──禱告有功效;5. 住在主的愛裏(9~10節)──常受主愛的感動;6. 遵守我的命令(10節)──有力量遵行主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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