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絕不容讓』

《啟示錄》沉思十二之七【卯思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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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讓」是好?還是不好?要看「容讓」是指什麼事?主耶穌責備推雅推喇教會一件事,就是他們「容讓」一個自稱是先知的婦人耶洗別(啟2:20),在教會中為所欲為,擾亂神的教會。藉這件事,我們一起來思考在現今的教會中,哪些事我們不該「容讓」卻容讓了,以致陷教會於困境中?哪些事我們該「容讓」卻不容讓,以致大家撕破臉,教會合一遙遙無期。

●神責備教會使者的「容讓」

※怕麻煩甚於對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原文的「容讓」是一個動詞,是赦免、撇下、離開、饒恕、許、容、赦了、任憑的意思,也就是當教會的使者發現問題時,不但沒有馬上處理,還迴避、閃躲到一邊,就像沒有發生問題一樣,神責備他們,並指正他們面對問題的處理方式應該是勇敢面對,不是迴避、閃躲。

※怕人情甚於罪過(好人就是不得罪人)

在這個「每個人都想當好人」的社會風氣下,已經把好人與不得罪人劃上等號,以致當遇到問題時,人們就不敢面對問題去處理,因為他們擔心,當他們去處理問題時,就會被人認為不是「好人」,這種錯謬的觀念使得神的教會大受虧損。甚至連「耶洗別」這種乖謬的道理流傳在教會時,教會的使者都不敢處理,真叫全能的神生氣。

※怕人言甚於主命(怕人不怕上帝)

人看重人的感覺,看重別人對他的看法,卻忽略了神對他的看法,輕忽神所看重的事。輕忽神的命令是一個重罪,但使者忘記了重要的,卻去體諒人的軟弱。今天教會最重的事,就是讓神的道活現在我們的生活當中,而不是口唸唸而已。

●神責備基督徒的「容讓」

※看現實重於將來(大家都這樣做也沒有怎樣,不需要認真)

當神與事務要我們選擇時,求神讓我們對祂的忠心是經得起考驗的。凡事都可行,無是無非的觀念,是基督徒的致命傷,也是神所憎惡的。我們相信這些推雅推喇的會友,並不是不知道這是得罪神的事,但礙於現實生活的壓力,就隨波逐流,附從在惡者的權勢下。

※享受暫時的罪中之樂(將功抵罪的觀念)

推雅推喇的弟兄姊妹總認為神是滿有慈愛的,我們只要認罪神一定會赦免的,只要我們多讀一些聖經、多禱告幾個小時、多向幾個人傳福音,就可以將功抵罪了。有兩兄弟到神父面前告解,老大說:「請神父赦免我,我在這星期偷了一隻雞。」神父就說:「孩子,你的罪赦免了。」接著弟弟說:「請神父赦免我,我在這星期偷了兩隻雞。」神父說:「孩子,你的罪赦免了。」當這兩兄弟一出教堂,老大就揪住弟弟的衣領質問他:「我們這星期都在一起,你什麼時候多偷了一隻雞我怎麼不知道。」弟弟回答:「我沒有多偷,我只不過是將下星期要偷的今天先認罪了。」其實我們就像這個弟弟一樣,濫用神的恩典,神在這裡嚴嚴的警告,事實上一個隨從情慾的人,儘管他如何的追求,但絕不能得著內心的平安。

※隨波逐流,放任自己(反正大家都一樣,沒有關係的)

眼睛所看到的都是別人的問題,反而不覺得自己所犯的錯有多大。一位牧師在長久受到一位長舌太太嘮叨騷擾之下,就在主日講了一篇信息,信息的主題:「謹慎言語」強調長舌的害處。當聚會結束,牧師在門口與弟兄姊妹握手道別時,這位長舌太太跑到牧師的面前:「牧師今天你講的信息,是自你來教會之後,最有能力的信息,你講的那些長舌的人,今天也都在場,相信對他們幫助一定非常的大。」牧師聽了這番話啼笑皆非。

●結語:只有悔改才能得神的赦免

在推雅推喇教會,神讓我們看見祂是一位忌邪、「不容讓」的神,但神仍然給我們悔改的機會,若不悔改所行的,就要受大患難,這是我們所擔當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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