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生活與學習」系列之八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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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神學家,馬丁路德,除了以書信中親暱的話語來表達他對他的妻子凱蒂的愛以外,更以當代創新的遺囑來表達。
生於一四八三年十一月十日的馬丁路德,逝世於一五四六年二月十八日,享年六十二歲。在路德的婚姻觀中,路德深愛他的妻子凱蒂波拉(Katherine Von Bora, Jan. 29, 1499~Dec. 20, 1552 )。他曾說:「就是拿法國或威尼斯跟我交換波拉,我也不願意,因為上帝已經把她賜給我,……」。這句話,表達了他對凱蒂崇高的敬意與疼愛,並且他也以自己的妻子為傲!路德也曾多次地讚美他的妻子,他曾詼諧地稱呼凱蒂為︰「我的肋骨」;也曾把凱蒂(Katie)改成了德文的Kette,就是「鎖鏈」的意思,來表達彼此親密的關係如鎖鏈般!
你可以從「路德的遺囑」了解路德對凱蒂的愛情。
這一篇遺囑是路德以德文親筆寫成的。
「我馬丁路德親手宣佈,將下列各物送給我親愛和真實的妻子凱蒂,作她終身養生之需(或任憑你給予任何別的名稱),完全由她自己處理,自由使用。我自己立字為據。
一、 我所購置並裝修,在祖斯道府的地產以及所有的東西,都屬她所有,因為這原本是屬於我的。
二、 我以武福的名義所購得的卜倫諾房子作她的住宅。
三、 杯和珠寶,就是戒指、項鍊和紀念章,其中有金的,也有銀的,
約值一千銀幣。
我如此行:
一、是因為作為一個敬虔忠誠的配偶,她時常愛我,尊敬我,照顧我,為我生兒育女(現今生存的有五位,願上帝賜他們長壽),感謝上帝的厚恩,而且撫養他們。
二、藉此使她能夠承擔並償還我一切的債務(若我生前未能償還的話),據我所知,共約四百五十銀幣,或者超過這數目。
三、她約束自己,我按照上帝的吩咐,尊敬她,愛她,聽命於她。因為我確實看過,也體驗過,魔鬼如何利用邪惡和嫉妒的口,引誘挑唆作兒女的,在結婚以後,與母親、岳母或婆婆作對,使婆媳、岳婿、或母子和母女之間失和,特別是如果母親是寡婦的話。即使她們是敬虔的兒女也難免如此。
我認為,母親是兒女最好的監護人。她不會因為物質和兒女爭吵,反而會善用它去幫助兒女,因為兒女是她的親骨肉,她的心時常掛念他們。
即使在我逝世以後,她被迫或因其他緣故(因我對上帝的作為或旨意無權指最要緊的是,我不想她在兒女手中,受他們支配,反而讓兒女在她手中受定罪)改變身分,我仍舊信任她,深信她必然會以母親的心腸對待我們倆人的兒女,真誠地、正當地分享一切的物質。
在此我也以最謙卑的心籲請我仁慈的主人,請腓德力公爵慷慨地維護並執行這禮物和養生之需。
我也懇請我的好友們為我親愛的凱蒂作證,並保護她。假如有乖謬的嘴控告和誹謗她,例如說她在某地暗藏金錢,以便中飽私囊。我謹此作證,除了上列的杯和珠寶以外,並無別的現款。我的帳目,每一個人應該都清楚明白,因為大家都曉得我從慷慨的主人領了多少薪酬。我並未從別處獲得一分一文。至於禮物和珠寶,上面已經一一說明,其中有些作舉債的保證,以備償還債務。……
我所以如此請求是因為魔鬼不能迫近我,必然會試行採用各種方法去加害我的凱蒂,即使不為別的緣故,也會因她曾經是而且(感謝上帝)仍舊是她丈夫馬丁博士合法之妻的緣故這樣做。
最後,雖然我在這張有關禮物和養生之需的字樣中沒有採用法律的格式和術語(我有充分理由這樣做),但是我請求每一個人,因我是個真誠的人,並且被公認為在天上地下,甚至在地獄中都得有足夠的尊敬和權威的人,而承認我比任何一位公證人更可貴和更可信。……特別是因為這是我親筆所寫的,而且大家都認得我的筆跡。我希望這足以證明這是馬丁路德經過慎重考慮而寫下的遺囑(他是上帝的公證人以及祂福音的見證人),由他親自簽署和蓋章。
一五四二年顯現日立 馬丁路德
遺囑後面是他三位摯友:墨蘭頓,古西嘉,以及布根哈根的簽署和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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