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室】
路,是人「走」出來的。
這句話如果是用來鼓勵失意的人,或是陷入人生泥沼無法自拔的人,勇往直前,是合宜的。但是在基督徒的人生中,這句話就值得再思考。你的每一步,你的每一計,表面看,好像都是自己的,但是,若離開了上帝的引領,我們道路是黑暗、悽涼與無助的……..
走,是辦法,也是策略,更是一種最高的衝創意志。如果這個走,不是意氣用事,不是一走了之!
在中國古代,有一本重要的智謀之書,叫做《三十六計》,裡面講述的,據說都是歷史上最高深的計謀,所以,一直備受推崇,廣為人知。
不過,在其中,卻有一個奇特之處,那就是當其中的各種計謀用到最後、用到最高的時候,居然只有一個走計,即所謂「三十六計,走為上策」。
這讓不少人感到疑惑,難道中國歷史上最高深莫測的計謀,就是走,或者說是逃跑嗎?要知道,逃跑可是最簡單,最容易不過的方法啊。對於這一點,據說曾有這樣二種不同的觀點。
其一、說是前面三十五計,如果都已用完,仍然不能取勝的話,那已經是無計可施,就只能逃之大吉了。
其二、說是作者在編成三十五計之後,再也找不到絕妙的好計謀,只好用這一計,來湊成三十六計。
但我更願意相信這一種解釋,那就是「走」並不僅僅意味著逃跑,「走」也包含著一種善於放棄與退出的學問。
在複雜的人生旅程之中,善於追求,善於爭奪,可以說是人的一種本能,幾乎人人都會。但如果要從險地困境,或者注定失敗的道路中,抽身而出,來以退為進,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相反,需要高超的智慧,和過人的膽識。
所以,在古老的三十六計中,才會將「走」作為最高的計謀,因為善於避開爭鬥,來獲得更多的成功機會,善於犧牲眼前的部分利益,來獲得更長遠的發展,才是一個智者的高明所在。
其實,在人世間,得失總是相等的。有所得,必然會有所失,只是人們大多不知道而已。
例如許多站在舞台上光芒四射的成功者,都往往要忍受比常人更多的痛苦,以及失敗的經歷。而善於放棄,善於退讓,善於忍一時之意氣,來獲得最終的成功,才是計謀中的高妙所在。
在許多情況之下,「走」或許才能開創出一片新的天地。當使用到這個最後的計謀時,似乎一切都改變了,只剩下……
走,是不戀棧;走,是最後一計,也是最高的計謀。但,走,不是逞一時之快,或是血氣之勇。中國的最後一計,充滿人自己的慾望與決定。但是在聖經中,還有另外一計,那不是最後一計,是最高之計,是無計之計,是上帝之計。用教會常說的話,就是讓上帝掌握我們生命的主權,即向上帝投誠或降服之計。這一計不是像我們所想的簡單,讓我舉個兩個不同層次的例子作說明。
「聖靈既然禁止他們(保羅和同伴)在亞細亞講道,他們就經過弗呂家、加拉太一帶地方。到了每西亞的邊界,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靈卻不肯。他們就越過每西亞,下到特羅亞去。在夜間有異象現與保羅,有一個馬其頓人站著求他說:『請你過到馬其頓來幫助我們』,保羅既看這異象,我們隨即想要往馬其頓去,以為上帝召我們傳福音給那裡的人聽。」(使徒行傳16:6-10)
保羅的一生中,有三次旅遊傳道的經歷,他的人生確實是「走的人生」,但他的「走」,不是以個人的好惡決定去、留,而是傾聽一種從天上來的聲音,他觀看並回應上帝給他的看見的,他「隨即想要往…..去」,這是人生走走停停的最高動力。這是明顯的看見,往馬其頓是保羅的人生一小站,卻是福音直傳到地極的另一程,這是「走」的最高指導。
亞伯拉罕七十五歲時,離開了故鄉,「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裡去。」(希伯來書11:8)但亞伯拉罕「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創12:4)從聖經的記載,我們看見亞伯拉罕跟隨上帝這裡走走,那裡停停。這是後來他的子孫在曠野四十年「走走停停」的經驗,也是今日神的僕人,為牧會走走停停的因由。聖經說,亞伯拉罕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裡去,但是有一點可以確定,他只有一個方向,就是「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
因此,不管是「明顯看見」的走,或是「不知往哪裡去」的走,最重要的,是走在:上帝的同在,耶穌基督的隨行,聖靈的帶領中。而這種走的目的是:「叫別人得福」,使「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1-3)的走。
| 如果我們願意 為他人做一些小事,我們就能為主做大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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