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有資格爭吵?」

回應〈眷侶〉「愛、生活與學習」之五十八【卯思興】

你有爭吵的資格?

每個人都為了某一種原因或理由而愛上一個人。

有人渴望得到關懷,有人渴望得到溫暖,有人渴望得到安慰。

只是越愛一個人,就會越鑽牛角尖,

只因為負擔不起失落的代價。

當我們越世故,越對人失望,越對生活無奈,

而不再相信一切時,難免將所有的感情,所有的愛和希望,

都放在一個人身上,好重喔!以為那就是深愛。

其實愛的範圍不只這些。

人們的感情,通常要累積到、愛到一定的程度,

才有資格爭吵,才會彼此吵架。

所以,相愛到有資格爭吵的兩個人,

吵到最後,彼此都學會一點,

「不吵別人,不吵自己」。

也許看的太多,才讓人沉默。

也許期望的太多,才讓人失落。

也許愛的太深,才讓人覺得寂寞。

怎樣的愛,能夠沒有錯誤;怎樣的愛,能夠恆久不變。

怎樣的愛,能夠無怨無悔;怎樣的愛,能一無掛慮呢!

怎樣的愛,能夠凡事包容;

怎樣的愛,能夠凡事忍耐;

怎樣的愛,能夠凡事相信;

怎樣的愛,能夠凡事盼望呢?

愛是什麼?竟讓我們用一生的歲月去追尋,

有什麼比一起生氣,一起開心,一起流眼淚,一起老,更實在。

只有真實的生活與生命,才能成就真正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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