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眷侶〉「愛、生活與學習」之五十八【卯思興】
你有爭吵的資格?
每個人都為了某一種原因或理由而愛上一個人。
有人渴望得到關懷,有人渴望得到溫暖,有人渴望得到安慰。
只是越愛一個人,就會越鑽牛角尖,
只因為負擔不起失落的代價。
當我們越世故,越對人失望,越對生活無奈,
而不再相信一切時,難免將所有的感情,所有的愛和希望,
都放在一個人身上,好重喔!以為那就是深愛。
其實愛的範圍不只這些。
人們的感情,通常要累積到、愛到一定的程度,
才有資格爭吵,才會彼此吵架。
所以,相愛到有資格爭吵的兩個人,
吵到最後,彼此都學會一點,
「不吵別人,不吵自己」。
也許看的太多,才讓人沉默。
也許期望的太多,才讓人失落。
也許愛的太深,才讓人覺得寂寞。
怎樣的愛,能夠沒有錯誤;怎樣的愛,能夠恆久不變。
怎樣的愛,能夠無怨無悔;怎樣的愛,能一無掛慮呢!
怎樣的愛,能夠凡事包容;
怎樣的愛,能夠凡事忍耐;
怎樣的愛,能夠凡事相信;
怎樣的愛,能夠凡事盼望呢?
愛是什麼?竟讓我們用一生的歲月去追尋,
有什麼比一起生氣,一起開心,一起流眼淚,一起老,更實在。
只有真實的生活與生命,才能成就真正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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